服務條款

路遊數位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無線網路分享器設備,租賃服務(按日租計費方案),供個人及公司行號使用本服務,簽約者已完全了解並同意遵守本規章及關於本公司所介紹的特別規定事項、規定及注意事項,方申請本服務。

1. 申請人應遵照指定之使用方法,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管理通信設備
 
2. 申請人若有通信設備遺失、毀損或遭竊之情事時,應立即通知路遊數位股份有限公司。無論事由為何,租金均仍由申請人支付。 
3. 前項情形,除該理由可歸責於路遊數位股份有限公司,否則申請人應依產品損壞賠償支付路遊數位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費用(含停業損失)
  主機遺失、裝置外部(含面板)損壞嚴重或遺失、刮傷: NTD3980
插頭遺失或損壞: NTD100
裝置保護包遺失或損壞: NTD100
充電線遺失或損壞: NTD100
若疑似遺失機器,若預定還機日五天內無法完整歸還本公司,則依照公司規定須賠償遺失費用。 後續若自行找回並歸還本公司者,則酌收2000元Sim卡補辦處理費。

4. 申請人最遲應於租期末日之當日歸還租用產品,否則以逾期計算,逾期費用將從逾期日開始繼續計算,以每日租金乘以逾期天數計算,直至歸還為止。如有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導致逾期歸還者(如班機遲延、遇天災等),申請人應檢附相關證據向本公司說明,經本公司審核許可者,得免計逾期罰金。 

5. 申請人如因長時間觀看諸如網路電視、視訊、下載大流量檔案、網路遊戲等,造成無法上網或上網速度變慢,不得請求退費或損害賠償。
 
6. 路遊數位股份有限公司就本租借申請表保有審核與拒絕訂單之權利,訂單是否生效。 

7. 訂購前請務必確認您所旅遊的國家是否為官網所列之國家,若自行下訂到了當地沒有訊號覆蓋,將視為訂錯商品,申請人不得要求退費

8. 若需修改訂單最晚請於取機前三個工作天(不含出國當天)通知,以利人員作業。實際將依設備、庫存以及物流等狀況,有可能無法進行變更。若為臨時修改,恕不保證可修改成功

※ 如欲更改取還機方式因處理人事成本考量以下狀況將不退費:
原宅配取還:改為機場、總公司取還:將不退還已支付的運費
原機場、總公司取還:改為宅配取還: 需線上協助補運費100元

9. 請特別注意當付款成功之後,若非不可抗力因素(如颱風、班機停飛…)等因素取消訂單,本公司將酌收取消手續費。
※ 取消手續費 : 訂單金額10%之手續費
※ 退費時間約30個工作天,完成退費後會再發信通知
※ 如遇不可歸責於訂購人之因素臨時取消(如班機取消、天候因素)則需檢附相關證明即可免取消費用 (本公司保有最終決定權)
※ 若使用ATM轉帳或是信用卡已超過請退款期限,GoWiFi將會以銀行匯款的方式將款項退還,每筆款項會有30元跨行匯款手續費 (不論何種取消原因).
取消訂單手續費與保留訂單可折抵之辦法,需依本公司規定。申請人須配合

10. 申請人可領機時間:
機場取機:正常時間班機的申請人只能於出發當日至指定航廈機場櫃檯領取,若為凌晨班機申請人可於前一天晚上20:00~23:59取機
Gowifi總公司取機:早班飛機,請於出國前一天至本公司台北總公司營業時間內取機
宅配取機:將於出國前一天讓您收到
若申請人有提前取機之需求,須事先完成補足天數方可領機

11. 本公司客服營業時間為週一~週日10:00~18:00,機場櫃檯時間:週一~週日06:00~24:00。使用者若在國外使用上遇到機器或通訊上的任何問題都可以直接與路遊數位股份有限公司LINE或電話客服聯繫 

12. 申請人同意路遊數位股份有限公司保存申請人基本資料,基於提供後續優惠服務而予以利用。

13. 本規章中的適用法律均以台灣法律為準,如本規章及合約產生糾紛,則合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管轄法院。